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如果我们发现,有竞争对手或者其他人申请与我们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时,应该怎么办呢?
假如这件商标还没注册成功,我们可以在适当的时间提出商标异议,争取通过异议无效掉他人的商标,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那么,商标异议如何申请呢?
(1)异议申请人
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可以是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以及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任何人。
(2)异议申请时间
异议法定期限为自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起算日从初步审定公告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异议申请资料
商标异议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异议申请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有时候,申请人还应对被异议商标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进行阐述、提交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
(4)注意事项
1份异议申请只能对1件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如系一标多类的,可以在1份异议申请中列明多个类别,也可以按类别分别提交异议申请。异议材料应提交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需要补充异议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勾选,并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关于商标异议
在公示期内,在先权利人以及在先人可以陈述自己反对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理由,阻止存在瑕疵的商标被核准注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被异议人也拥有答辩的权利,可以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商标异议程序,尽可能的维护公平与公正。